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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9章 善恶对错 (2 / 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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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为了救四个人,却送两百个人进牢狱,这样,值得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季婴如此发问,其他几人也纷纷抬头看了过来,瞧得出来,他们心里也充斥着疑惑。

        黑夫沉吟许久后,才说道:“一个人对一个人的暴行是犯罪,一百个人对一个人的暴行也是犯罪,按照律令来判决,不可能因为人多就法不责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儒家大部分人相信人性本善,就像水往下流一般,是天生的东西。即便有人心生恶念,那也是受形势所迫,只需要通过道德、教化就能让人走上正途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事实是,哪怕教化了两千余年,在偏僻的地方,溺婴、拐卖之类的事,从来就没停止过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解决道德教化解决不了的问题,法家走了截然相反的道路,认为人性本恶,一切都是“好利恶害”在作祟。这种关系存在于君臣、父子、夫妻之间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韩非子痛心疾首地说过,“父母之于子女也,产男则相贺,产女则杀之。”这是这时代的普遍现象,盲山里男多女少,就是这样造成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父母在生育子女的时候,如果生了男孩就互相庆贺,如果生的是女孩子,就将她残忍杀害,为什么?因为利益,男孩可以传宗接代,还能力田干活,女孩长大后自己却要出一份嫁妆,家里的食物可不多,替别人家养媳妇,划不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法家眼里,连亲生父母子女尚且如此计较利害,何况一般人呢?所以好恶利害深埋于人性之中,决不可能通过后天的努力而改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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